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综合报告(书面)和《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0/12/14
来源: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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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27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国资委主任孔正波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稳步推进国资管理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拓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路径,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目前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到位,一些单位的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未全面理顺,管理较为粗放;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部分资产资源利用效益仍很低下,闲置浪费和紧缺并存现象明显存在;部分资产权属不清,转让处置不规范;资产管理问题整改问责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决策论证不充分,造成部分资产流失损失,经营管控较薄弱等突出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

区人民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规范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依法管好国有资产。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管理有目标,行为有规范,工作有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着力化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难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产。

二、构建全面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性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涵盖范围广,涉及管理部门多,管理任务重,管理责任大。要全面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着力构建一套全面、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规范国有资产的购建、使用、经营、收益、处置、监督、考核等各环节管理程序和办法,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严谨高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区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尽快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要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理和产权变动的监督,特别是在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上下功夫,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提高对行政事业性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能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要强化外部监督力度,健全国有资产审计监督体系。强化单位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动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切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打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攻坚,加快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要认真对照《武隆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武隆委办发〔2018〕63号)要求,对标对表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攻坚克难,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后的清产核资、资产划转、提高绩效、化解债务、财务审计、制度建设等改革重点,进一步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布局结构,确保国有企业改革不走样,国有资产不流失,促进全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打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坚实基础。

五、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不流失保值增值

区人民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立足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围绕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着力破除束缚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给予依法处理。

根据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处理,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一个月内,由牵头部门将研究处理计划方案报送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征求意见。请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