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2020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0/12/14
来源: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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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高度重视,程序规范,成效明显,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124件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回复代表,办理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100%。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会议列入规划办理的191件也按照规定时间全部进行了再次办理,代表满意率100%。

会议指出,区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新修订的《办法》学习不够;二是与代表沟通不够到位;三是对承诺事项的落实质量不高;四是跟踪督办力度不够。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对《办法》的学习贯彻力度

各承办部门要对新修订的《办法》进行一次专题学习,充分掌握《办法》的精神实质以及办理流程和规范要求,杜绝凭经验、老办法办理代表建议的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代表的沟通联系  

各承办单位将与代表沟通联系,作为办理代表建议的第一要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形成良性互动,为办理好代表建议打下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在代表建议分类时,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决不能将能够办理的建议归类为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不属于本级国家机关权责范围的范畴。在办理过程中,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和“重方案制定,轻办理落实”的倾向。

四、进一步落实跟踪督办机制

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区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台账,将建议办理承诺事项纳入动态管理,建立办理落实“销号制度”;对承诺事项的办理,实行实时跟踪问效;对拖延或办理不力的将进行通报。

根据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下一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时一并报告处理情况。